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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天上班 I-9 三個工作天內交證件 W-4 非居民勾單身

第一天上班要填 I-9 和 W-4 兩張表。I-9 的 Section 1 最晚在第一個有薪工作日填完,證件要在開始工作後 3 個工作天內給雇主看:List A 一份,或 List B 加 List C 各一份,由你自己選。W-4 決定薪水先扣多少聯邦所得稅;稅務上是非居民的人,照 IRS 的 Notice 1392 填:不論婚姻狀況勾 Single 或 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,在 Step 4(c) 下方寫「NRA」,不能申報免扣繳。

綠卡還沒寄到、證件補發中,也有可以先交的收據,期限各不相同。

第一天的兩張表

表期限誰填出處
I-9 Section 1最晚第一個有薪工作日員工USCIS M-274 3.0
I-9 Section 2開始工作後 3 個工作天內雇主看過證件後填USCIS M-274 4.0
W-4表上只寫交給雇主,沒寫天數員工IRS

I-9 Section 1 第一個工作日填完

Section 1 要在到職時填好,最晚是開始領薪工作的第一天(USCIS M-274 3.0)。

SSN 卡還沒寄到怎麼追,見 SSN 卡沒寄到怎麼辦。

I-9 證件 3 個工作天內 自己選

雇主要在你開始工作後 3 個工作天內,看過你的證件正本並填好 Section 2。例如週一開始上班,最晚週四要完成(USCIS M-274 4.0)。

證件還沒到 先交收據

員工交的是可接受的收據,雇主就要收,除非這份工作不到 3 個工作天。收據也要在 3 個工作天內交,過了收據的效期,要換正式證件,不能再交第二張收據(USCIS M-274 4.4)。

收據誰可以交效期
I-94 上的暫時 I-551 章(ADIT 章)附照片綠卡持有人到章上的到期日;沒有到期日的,入境起 1 年
證件遺失、被偷、損壞後申請補發的收據所有員工到職起 90 天
I-94 離境聯,有難民入境章或代碼「RE」難民到職起 90 天

持移民簽證入境的人,護照上蓋了章的移民簽證(MRIV)本身就是 List A 文件,入境起 1 年有效,不算收據,見 入境美國當天 出機場前先查 I-94 和護照入境章。綠卡一直沒寄到,見 綠卡沒寄到怎麼辦。

W-4 非居民 照 Notice 1392 填

稅務上的居民或非居民,看綠卡測試和實質居留測試,兩個都不符合的一般是非居民(IRS Notice 1392,細節見 IRS Pub. 519)。稅務居民照 W-4 本身的說明填就好;非居民要照 Notice 1392 的補充規則:

W-4 各欄位的一般填法、生活狀況改變要更新,見 W-4 稅務表單。

常見問題

I-9 的證件可以晚一點交嗎?

要在開始工作後 3 個工作天內交。交不出正式證件,可以交可接受的收據;3 天內什麼都交不出,雇主可以終止雇用。

雇主說一定要看綠卡,可以嗎?

不行。證件由員工從清單裡選,雇主不能指定。

還沒有 SSN,可以先上班嗎?

可以。其他 I-9 條件都符合的,可以先上班,拿到 SSN 再補填 Section 1。雇主有用 E-Verify 的,SSN 欄一定要填。

W-4 可以填 ITIN 嗎?

不行。Notice 1392 寫明 W-4 的 Step 1(b) 不能填 ITIN。

非居民可以用 IRS 的預扣試算工具嗎?

不行。Notice 1392 寫明非居民不要用 Tax Withholding Estimator。

到職前先勾這一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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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與查核日期

以下皆於 2026-10-27 查核。本文不是法律、移民或稅務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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